為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fā)〔2017〕20號)《桂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政辦〔2018〕29號)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0名(詳見附件1《職位計劃表》)。現(xiàn)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三)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9月30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無既往病史;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調(diào)查、曾被判處刑罰的;
3.受過行政處罰、司法拘留、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縣(市)、分局或其他單位開除、辭退、不予續(xù)聘等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屬桂林市公安局在職在崗警務輔助人員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則
招聘秉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一般設置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上機考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根據(jù)工作需要,招聘單位有權調(diào)整招聘流程。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招聘流程
(一)網(wǎng)上報名和網(wǎng)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一律通過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上門、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27日17:00。
2.報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載《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按報名表內(nèi)填寫說明填寫完整后通過電子郵箱發(fā)送到報名郵箱:glgajfk@126.com,郵件主題必須注明“姓名+報考崗位名稱+手機號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可根據(jù)報名審核結果進行相應修改。
3.報考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資格審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負責,且貫穿警務輔助人員招聘、使用全過程。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及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報考資格,對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5.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可通過郵箱回復內(nèi)容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時間內(nèi),根據(jù)審查意見可對個人報考信息進行修改完善或改報其他崗位,逾期視為報名不成功。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見附件3)。
男子測試項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女子測試項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
報考人員須參加全部三項體能測評。參加者凡有其中一項不達標或放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項目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往返跑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2次,長跑測評次數(shù)僅為1次。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報考人員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充分評估自身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考;若本人身體狀況欠佳,建議放棄參考。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上機考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上機考試。上機考試時限45分鐘,滿分100分,現(xiàn)場評分,按比例計入個人最終成績。考試范圍包含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公安業(yè)務等相關知識??荚囶}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
上機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我局將現(xiàn)場對即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自行網(wǎng)上打印報名信息登記表,同時提供個人信用報告(詳細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驗證報告或學信網(wǎng)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若材料或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聘用。
資格復審時間: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原則上按照報考人員上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職位擬聘用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3的,所有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面談考察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儀表舉止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yōu)?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將在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于考場外公布,按比例計入個人最終成績。
(六)個人最終成績
最終成績=上機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七)體檢與政審考察
根據(jù)各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對體能測評、上機考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按1:1比例,依據(jù)個人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與政審考察人選。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體能測評、上機考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1.體檢
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具體費用以醫(y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政審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有關要求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內(nèi)容:考察對象的政治面貌、畢業(yè)院校及所學專業(yè),現(xiàn)實表現(xiàn)、獎懲情況、個人信用記錄、應聘資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員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經(jīng)過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后,我局通過“桂林警訊”微信公眾號對符合聘用條件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簽訂聘用合同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適合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工資每月3000元(含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部分及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根據(jù)桂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確定工資。享帶薪年假、四險一金、年度健康體檢、人身意外險等待遇。
五、建立人員候錄庫
體能測評、上機考試、面試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員全部納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候錄庫。我局可結合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空缺情況,根據(jù)“人崗相適”的原則,優(yōu)先從候錄庫人員中進行招聘,經(jīng)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可聘用為桂林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并享受相應崗位待遇。
六、其它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如填報的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報告招聘單位。凡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已通過桂林市公安機關組織的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各項環(huán)節(jié),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棄受聘資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崗的,不得再次報考。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負責解釋。招聘咨詢電話,0773—8995187。
附件1:桂林市公安局2023年度第三批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計劃表
附件2: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桂林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s://www.glrcw.com/article/2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