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職教網:包含各種考證等職教知識

網站首頁

您的位置:首頁 職業(yè)資格教師資格證 → 山西省2024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時間

山西省2024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時間

2024/09/14 作者:匿名 來源:本站整理

  一、注冊范圍

  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我省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中簽訂規(guī)范人事聘用合同的在崗教師。

  二、注冊類型

  (一)首次注冊

  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注冊。

  (二)定期注冊

  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三、注冊機構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在網上申請,所在學校和幼兒園集體辦理。學校和幼兒園(不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企業(yè)辦幼兒園)按照隸屬關系,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初審。中等職業(yè)學校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初審,企業(yè)辦幼兒園報屬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初審。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工作的復核,省教育行政部門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

  四、注冊條件

  (一)申請首次注冊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聘用為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或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

  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滿足以下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達到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guī)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省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

  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定期注冊:

  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培訓學時或省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的;

  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經學校和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

  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五、注冊程序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

  申請人網上報名網址為:

  https://www.jszg.edu.cn/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4年10月9日8:00至10月18日18:00.

  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由各注冊機構確定。

  (二)申請教師資格首次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教師資格證書》;

  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負責提供本校(園)教師在編在崗的依據材料,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負責提供在崗教師與任教學校(園)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三)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教師資格證書》;

  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

  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山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實施辦法》實施前已經任教的在崗教師,申請辦理首次注冊時,應當提交定期注冊材料中的(1)(2)(3)項材料,同時提交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在編在崗的依據材料,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與任教學校(園)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和上一學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四)暫緩注冊重新申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培訓學時或省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的證明、暫緩注冊期間從事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滿一學期及以上的證明和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證明。

  六、注意事項

  持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可選擇與現任教學段和現任教學科相符的一本證書申請注冊。

  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高中教師資格相互通用,可對申請人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教師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和身心健康證明,實行單位審核鑒定并出具證明和個人承諾制度,詳見《山西省中小幼定期注冊教師師德表現身心健康證明》(附件),雙面打印。

  附件:師德表現身心健康證明

網友評論

0
發(fā)表評論

您的評論需要經過審核才能顯示

精彩評論

最新評論
?